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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相关知识

发布时间:2012-08-28 23:19:30     编辑:gfhz    浏览次数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颁布和实施的时间
    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,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。
    制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的意义
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专项法律,它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。
     1、有利于巩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事实上的“全国通用”地位,增进各民族、各地区间的交流与沟通,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;
     2、有利于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、标准化;
     3、有利于普及文化教育,发展科学技术,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;
     4、有利于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管理;
     5、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。
     制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的指导思想
     1、与宪法等有关法律保持一致;
     2、坚持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、标准化,使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;
     3、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中,要体现主权意识,坚持从实际出发,实事求是的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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